原作者:段里
都说,年少时不要遇见太惊艳的人。
而我年少时惊艳与向往的对象,不是我后来的爱人。
小时候我与杰森的关系很不融洽。
我跟着他在犯罪巷一起(维持生活),有人说我们是一组野蛮的小搭档。对此我想说一声脏话——只针对于搭档这一项。
我们俩的脾气都不太好,我很喜欢跟他唱反调,他说一句我还一句,最后闹个不欢而散。
让我们忍受彼此的唯一原因,是因为我需要他,他也需要我。
我需要跟着他才能吃上饭,需要利用他挡住这里对落单小女孩的恶意。而他需要我在他受伤时为他治疗。
我有一些特殊的小能力,感谢这份特殊,让我能够活下来。
我们忍住脾气住在一起,让彼此都能活的轻松些。
他要去偷蝙蝠车的轮胎的时候我本来不想去,但我又跟他吵了起来,于是我去了,我说要现场看英勇无比的杰森·陶德偷哥谭传说蝙蝠侠的东西。
我跟他说如果蝙蝠侠吸干了他的血,我会记得给他收尸的。
杰森气坏了,手里的工具用的声音有些大,他一点也不担心真的引来蝙蝠侠。
然后他就真的被蝙蝠侠抓走了。
我当时犹豫了一下,没有跑,但是蝙蝠侠只带走了杰森。
好吧,看来蝙蝠侠不喜欢黑头发的小女孩,他只喜欢黑头发的小男孩。
去他的蝙蝠侠。他会把杰森吃掉吗?
杰森被韦恩收养的第二天,我也被一户人家收养了。
我知道了布鲁斯·韦恩就是蝙蝠侠,是杰森在跟我炫耀的时候泄露出了一些信息,我猜出来了。真希望他能有点脑子。
所以蝙蝠侠真的不喜欢黑头发的小女孩,他只喜欢黑头发的小男孩。
去他的蝙蝠侠。
杰森成为罗宾后常常来找我治愈伤口,他受得伤没有在犯罪巷多了,但会有点严重。偶尔蝙蝠侠也会来,但他很少让我帮他处理受的伤,只是沉默的站在那里看我给杰森疗伤,在灯光里留下大片的阴影。
那段时间我跟杰森的关系缓和了不少,最起码我们能和和气气的聊一聊彼此现在的生活。这么说似乎有些成熟,但我们俩确实都是有些早熟的小孩。
我们再一次吵架是因为我那时的白月光,年少时压在心底的心事。给予我年少时刹那惊艳的人。
奥,我不是喜欢他,事实上我们差的年龄有些大,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,可我还是个孩子呢。
但如果我们是同龄人,我的确很想跟他谈恋爱。
所以他当时只是我心中最棒的义警。
然后我就把杰森的暴脾气点燃了,因为那个人是夜翼。
我猜想他是布鲁斯的第一任养子。
那段时间杰森没有来找我。失去了那个半夜带着伤痕的翻窗进自己的卧室的人,我睡了一个又一个好觉。
夜翼比杰森原谅我来的更快。他说你好艾丽西亚,听说我的新弟弟跟你吵架了。
天呐他可真甜。
我托他带了一本书给杰森作为道歉礼物。他愉快的接受了,临走前还对我眨了眨眼。
他是真的很甜,我想我明白杰森不喜欢他的原因之一了。
我也有点不喜欢他了。
我们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。即使我们现在生活的再好,也无法露出他那样的笑容。
就像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多出了一个代替他成为罗宾的弟弟,他也愿意来关心一下那个小男孩的心情问题。如果是杰森,我已经可以想像的到会是什么糟糕的修罗场。
好吧,我决定跟杰森道歉了。
杰森开始重新在半夜翻我的窗户,但他不再带着伤痕空手前来了,他会给我带一些小甜饼,几块小蛋糕或者几朵花。即使是没有受伤的夜晚,他也会过来跟我聊聊天,有时候只是道一声晚安。
他跟我说我一直很嫌弃的那套罗宾制服的起源是夜翼,并且描述了夜翼对红头发女孩的偏爱。
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家族的人都对某些发色这么重视。
他的脾气没有变好,我的毛病也没有改正,但我们确实不怎么吵架了。
谢天谢地,如果他不来找我,我很难找到他。
听他讲那些打击反派的事还挺有趣的,比那些童话故事有趣的多。
我看他顺眼了许多。
我们现在的样子,居然像是朋友。
杰森出事的时候我正和养父母在英国旅游,等我赶回哥谭,就只看见一块小小的墓碑。
我离开时那么大一个,完完整整的杰森·陶德,会跟我呛声的杰森·陶德,回来时就只有这么一块小小的墓碑证明他的存在。
他怎么会死。我是说,他是蝙蝠侠的罗宾,不是吗?
不是没有人能给我答案,只是周围的人都不愿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。
但我总能知道,毕竟小丑总是那么高调的疯狂。
去他妈的小丑,为什么他还没有死?为什么他可以安然无恙的躺在阿卡姆里?
这就是哥谭的规则吗。
杰森从前扔在我这里的野草已经在碗里生存了下来,我买了一个小鸟图案的花盆把它移植了进去。在这过程中它磨碎了几片叶子,但它还是生长的很好。
我和杰森本应该是野草一样的孩子,我们最擅长的就是怎么活下来。
但他死了,作为一只鸟儿。
蝙蝠侠有了一个新罗宾。
我渐渐的忘记了杰森,或者说我以为我忘了。
那盆草最终还是死在了某个冬天,并没有在万物复苏之际挣扎着冒出绿叶。
很遗憾,即使是野草,也会有消亡。
我并没有扔掉它。
我不再在晚上特意留窗,也不再跟谁发生争吵。我成为了我的朋友当中脾气最好的那个人。
我不知道还有谁能与我一直争吵,然后继续留在我的身边。
一个一个冬天过去,然后又是一个春天到来。时间是很不值钱的东西,因为谁也换不来它。
哥谭的夜晚依旧很不安宁,但我已经过着闭上眼睛睁开就是天亮的日子很久了。
我已经,过着属于普通人的日子很久了。我失去了那条通道,也失去了那扇窗户。
久居的高树也在等待不归的飞鸟吗。
还会等到那只鸟儿踏上归途吗
咚…咚咚。
有人叩响了我的窗户
我从梦中惊醒,小爱丽丝跳进了那个兔子洞,赤着脚落在了地上。
我踩着冷冰冰的地板,克制着自己疯狂跳动的心脏伸手拉开了窗。
那个陌生又熟悉的身影一如既往地单手拉着他的钩爪,脚踩在我家的外墙上。神色扭捏又尴尬的朝我伸出了手。
“好久不见, 艾丽西亚”
他打通了那条通道,敲开了我的窗,将我重新拉回了他的世界。
我们终将重逢在这世间。
朦胧的爱情也挺甜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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